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辽宁菲迪饲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大连京诚盛宏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公示辽宁菲迪饲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相关信息。信息公示时限:验收监测报告自信息发布起20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辽宁菲迪饲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产研发基地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辽宁省兴城市滨海经济区农业产业园(海前路和渤海大街交叉口)
建设单位:辽宁菲迪饲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受理日期:2019年10月28日
公示时间: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1月26日
联系人:姜传斌
联系电话:13898418450
邮箱:jiangcb@beijingtest.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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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和信函的方式发表对该项目的意见和建议
相关资料由建设单位提供、并以公告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